资质等级
甲级: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乙级: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额外材料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申请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提交,不提交的应当附告知承诺书。
甲级资质额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项目合同、报告等。同时,需提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证明。
人员数量证明: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的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申请防雷检测资质所需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单位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包括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生产管理制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等。